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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省音乐类专业统考1月9日起举行

2016年01月08日 10:08

      近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考试,将于2016年1月9日至20日在四川音乐学院举行。 

据统计,全省音乐类专业考生共有8332名考生参考。其中艺术史论专业1391人,录音艺术专业673人,音乐学专业6297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161人,音乐表演专业8123人。从2016年起,音乐类专业考试取消现场确认环节,考生从1月4日起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我省音乐类专业考试今年继续采用指纹验证系统识别考生身份,每位考生每个科目都必须通过指纹验证系统确认其身份后,方能参加考试,将从根本上防止代替考试情况的发生。

按照考试日程安排,1月9日至10日将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 11日至20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由于今年考生人数增加,我省音乐类专业考试中,视唱练耳笔试考场也作了相应调整,增加了田家炳中学考点。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仔细确认本人所在的考点,考前一天自行前往考场熟悉场地,以免走错考场错过考试。专业面试科目实行分组定时按顺序进行,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上已排定了考生所要参加的各个专业面试科目的考试点名时间和顺序,凡不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点名时间和顺序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据悉,为了进一步提高音乐类专业考试评卷质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在音乐类专业考试时,视唱练耳科目考试中的视唱部分将采用计算机网上评卷方式进行评卷。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sceea.cn)了解考试流程。同时,今年我省音乐类专业考试,全部在新建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视频监控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回放视频录像。

省教育考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防止代考、作弊等情况的发生。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切勿在考试中作弊。刑法修正案(九)从今年111日起实施,对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请人代考或者替别人考试等违法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中央今年十月修订后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作弊、涂改试卷、违规录取等行为的党员,将给予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与往年相比,无论是考生还是主考教师、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作弊行为,除了按照教育部33号令的规定进行处理之外,还将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

省教育考试院再次强调,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具有录音、照相、摄像功能的电子产品(如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作为违纪处理。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在此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应考,以实际行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为自己的人生交上满意的答卷,不要轻信所谓的“试题”、“答案,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