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28日 15:44
我校武术高水平运动员于2013年3月22日进行了专项测试,经学校武术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二级运动员安骁等6名同学专项成绩合格。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级别
|
性别
|
省份
|
毕业中学
|
学校意见
|
1
|
安骁
|
武术二级
|
男
|
四川
|
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
|
专项成绩合格
|
2
|
蒋琪
|
武术二级
|
女
|
四川
|
四川省简阳中学
|
专项成绩合格
|
3
|
黄靓
|
武术二级
|
女
|
江西
|
江西省新干中学
|
专项成绩合格
|
4
|
杨宇
|
武术二级
|
男
|
四川
|
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
|
专项成绩合格
|
5
|
刘孟朝
|
武术二级
|
男
|
湖南
|
湖南省娄底市第二中学
|
专项成绩合格
|
6
|
喻泽秋
|
武术二级
|
女
|
四川
|
内江市第六中学
|
专项成绩合格
|
如有问题或异议,请于4月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反映,联系电话:028-84616636。
合格考生名单须经学生所在省级招办确认,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教育部及有关省级招办审核不通过或公示不合格的学生将取消高水平运动员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还须按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参加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
我校将于4月中旬寄送资格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