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
招生公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招生公告 > 正文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关于2014年专科层次补录的通知

2014年09月18日 17:42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补录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4〕124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在9月下旬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普通类考生,须满足高考分数在我省专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450分,理科390分)以上且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我们将根据报考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体类考生须满足文化、专业双上线且未被其他学校录取,按该专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二、补录专业及计划
学校名称:成都学院;学校代码:5137(中外合作类代码:5537);录取批次:专科一批(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学院
专业名称
科类
计划
人数
备注
城乡建设学院
工程造价
9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
6
 
旅游文化产业学院
酒店管理
4
建议男生不低于168CM,
女生不低于155CM
美术学院
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
艺术
10
文化、专业双上线,
按文化+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艺术学院
影视表演
艺术
3
广播影视类(中外合作办学)
艺术
5
文化、专业双上线,
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医护学院
护理
8
建议男生不低于160CM,
女生不低于158CM
6
口腔医学技术
14
 
师范学院
语文教育
6
 
英语教育
7
 
学前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4
 
3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体育
5
文化、专业双上线,按文化+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建议男生不低于168CM,女生不低于160CM
 
三、志愿填报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已录取考生不得退档换录。凡已被高校(含普通类、艺体类)录取的考生(含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不属补报志愿的范围。若有已录考生补报志愿,其补报志愿无效。
五、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8-61190013
 
 
 
 
成都学院招生办公室
一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