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12日 15:34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培养造就复合型人才, 2020年我校将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二)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考生原本科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具有良好英语基础(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的优先录取)。
(五)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对所报考专业有浓厚的学习兴趣。
二、招生专业、计划与学制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学科门类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位 |
法学 |
030101K |
法学 |
50 |
两年 |
法学 |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报名时间: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成都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网站(https://. ),注册并激活后进入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第二步,下载并打印《成都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本人签字确认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第三步,在校生上传身份证扫描件,第一学位学生证、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成绩单扫描件;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上传身份证扫描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第一学位完整成绩单、学位证扫描件。
第四步,本科期间如有相关成绩排名、研究成果、奖学金、竞赛获奖、荣誉称号及学生干部等经历,需上传有效佐证材料扫描件。
四、选拔程序
学校对报名考生采取申请+审核制。
(一)申请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期按要求提交材料。
(二)审核
报名截止后,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对材料未按要求提交者不予审核),按照招生计划总规模不超过1.5倍比例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三)录取
审核录取结果将于2020年 月 日前在成都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五、培养与毕业
(一)入学后按照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相应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二)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
(三)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
(四)学费:按学分收取学费,每学分,总计 元;中途退学者,费用不退。
(五)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管理参照学校大学生相关管理规定。
六、其他要求
(一)成都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二)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工作,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后,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录取资格。
(三)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落实招生信息公开。
(四)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和投诉电话:028-。
七、咨询方式
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
邮编:610016
报考咨询电话:028-84616102
传真:028-
电子邮箱:
成都大学法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gh_7abc79668df4
成都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
八、本简章由成都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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