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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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15年09月10日 08:59

各学院:
为维护高考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校健康的办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7号)及《四川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充分认识审查工作的重要性,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学院要组织两名以上专门人员,结合学生档案工作认真核对学生各项信息。要将新生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资料及照片逐一对照核查并组织新生填写《成都大学新生信息登记表》(附件1)(新生每人填写一份,交各学院留存备查),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
三、对于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仿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以及有疑问而又无法根据上述材料确认的新生,应及时报告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及招生办公室进行处理。同时各学院请填写《成都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9月28日17:00前交到行政楼105办公室。
四、2015年招收有艺体类新生的学院应认真审查这类新生的专业水平。该类专业新生由艺体类相关学院组织进行专业测试复查,高水平运动员新生由体育学院进行专业测试复查。相关学院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认真拟定专业复试工作方案,严格遵照规定进行专业复试及审查工作,并于2015年10月28日前完成该项工作,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及招生办公室。各相关学院请于2015年10月30日前提交专业复试工作方案及复查结果报告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须院长签字盖章交到行政楼1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782746678 @qq.com)。
成都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
 


附件1.成都大学2015级新生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成都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