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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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2015年专科层次补录的通知

2015年09月18日 08:59

      根据《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层次补录院校及专业介绍》(川教考院[2015]137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在9月下旬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普通专科第一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448分,理科412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艺体类专科补报志愿对象为专业、文化成绩在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按照我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进行录取。

二、补录专业及计划

学校名称:成都学院;学校代码:5137(中外合作类代码:5537);录取批次:普通类专科一批和艺术高职(专科)批(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学院

专业名称

科类

计划

合计

 

 

87

美术学院

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艺术设计)

艺术

55

基础医学与护理学院

护理

5

口腔医学技术

5

教育科学学院

英语教育

10

幼儿师范学院

学前教育

5

7

三、志愿填报

本次补报志愿时间为9188:002017:00。拟补报志愿的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补报志愿网址http://zj.sceea.cn或使用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sceea.cn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补报志愿(如遇网络不通,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考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填报志愿)。对准备填报的学校及专业,考生应查询该校的招生章程,了解学校要求,避免误填。

四、其它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已录取考生不得退档或换录。凡已被高校(含普通类、艺体类)录取的考生(含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不属补报志愿的范围。若有已录考生补报志愿,其补报志愿无效。

五、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28-61190013

咨询地址:成都大学行政楼105办公室

成都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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