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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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15日 17:08

 各学院:

为维护高考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校健康的办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四川省《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1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充分认识审查工作的重要性,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学院要组织两名以上专门人员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要将新生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及照片等材料与迎新系统内的电子照片、身份证、姓名等信息逐一对照核查并组织新生填写《学生学籍卡》(学院留存一份备查),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

三、各学院要组织两名以上专门人员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完成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及身份证明与新生纸质档案等是否一致,如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照片;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见附件二),如色盲。

 

四、深度贫困免费定向生(会计学、广播电视学专业)所在学院在新生报到时应收集这部分新生的培养协议书(一式五份)。协议书上须有考生本人签字(未满18周岁者须同时有监护人签字),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上述学生所在学院收齐所有协议书后于1012日下午17点前交教师事务服务大厅招生考试科。

五、2020年招收有艺体类新生的学院应认真审查这类新生的专业水平。艺体类专业新生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进行专业水平复查,高水平运动队新生由体育学院进行专业水平复查。相关学院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认真拟定专业复试工作方案,严格遵照规定进行专业复试及审查工作。各相关学院请于1012日前提交专业复试工作方案、119日之前提交专业复查结果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须院长签字盖章交到教师事务服务大厅招生考试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627157005 @QQ.com)。

六、对于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信息不一致者、仿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以及有疑问而又无法根据上述材料确认的新生,应及时报告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及教务处进行处理。同时各学院请填写《成都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一)签字盖章后于12231700前交到教师事务服务大厅招生考试科。

七、其他注意事项。未要求报送教务处的新生入学资格过程性初审、复查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由学院负责归档,以便备查。

成都大学教务处

2020914


      附件一:成都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附件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docx